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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熱議!萬方發展: 關于注銷2021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首次授予部分第一個行權期滿未行權股票期權的公告

2023-06-19 20:21:11來源:證券之星

證券代碼:000638        證券簡稱:萬方發展            公告編號:2023-021

              萬方城鎮投資發展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注銷2021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首次授予部分第一個行權期滿未


(相關資料圖)

                   行權股票期權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完整,沒有

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萬方城鎮投資發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23年6月19日召開

第九屆董事會第五十次會議和第九屆監事會第二十七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

注銷2021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首次授予部分第一個行權期滿未行權股票期權的

議案》

  。相關情況公告如下:

   一、2021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已履行的相關審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況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6 日,召開第九屆董事會第二十二次會議和第九屆監事

會第十次會議,審議通過了《< 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草案)>及其摘

要的議案》、《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的議案》、《關

于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辦理 2021 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相關事宜的議案》,

公司獨立董事對此發表了獨立意見,律師出具了法律意見書。詳見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7 日在《中國證券報》《證券時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日報》及巨潮

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關公告。

   自 2021 年 4 月 7 日至 2021 年 4 月 16 日止,公司對 2021 年股票期權激勵計

劃激勵對象姓名及職務在公司內部張貼公示,公示期滿,公司監事會未收到任何

異議。詳見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7 日在《中國證券報》《證券時報》《上海證券

報》《證券日報》及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監事會關

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激勵對象名單的審核意見及公示情況說明》

                                    (公

告編號:2021-029)。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2 日召開 2021 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

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草案)>及其摘要的議案》、《公司 2021 年股

票期權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的議案》及《關于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辦

理 2021 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相關事宜的議案》。詳見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3 日

在《中國證券報》《證券時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日報》及巨潮資訊網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1 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公告》

                                                 (公

告編號:2021-032)。

  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4 日召開第九屆董事會第二十五次會議及第九屆監事會

第十三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向激勵對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權的議案》,會議

確認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的首次授予日為 2021 年 6 月 4 日,向 10 名

激勵對象授予股票期權 770.00 萬份,行權價格為 5.02 元/股。獨立董事對此發表

了獨立意見,律師出具了法律意見書,監事會對授予股票期權的激勵對象名單進

行了核實。詳見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5 日在《中國證券報》《證券時報》《上海

證券報》《證券日報》及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關公

告。

  公司于2021年6月15日完成了2021年股票期權激勵的首次授予股票期權登記,

詳見公司于2021年6月17日在《中國證券報》《證券時報》《上海證券報》《證券

日報》及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關于2021年股票期權

激勵計劃首次授予完成的公告》(公告編號:2021-050)。

  公司于2022年4月13日召開第九屆董事會第四十次會議和第九屆監事會第二

十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向激勵對象授予2021年激勵計劃預留股票期權的議

案》,會議確認2021年股票期權激勵的預留期權授予日為2022年4月13日,向2名

激勵對象授予股票期權60.00萬份,行權價格為5.02元/股。獨立董事對此發表了獨

立意見,律師出具了法律意見書,監事會對授予股票期權的激勵對象名單進行了

核實。詳見公司于2022年4月14日在《中國證券報》《證券時報》《上海證券報》

《證券日報》及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關公告。

  公司于2022年6月9日完成2021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預留股票期權的授予登

記工作。詳見公司于2022年6月10日在《中國證券報》《證券時報》《上海證券

報》《證券日報》及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關于2021年

股票期權激勵計劃預留授予登記完成的公告》(公告編號:2022-043)。

  公司于2022年10月19日召開第九屆董事會第四十四次會議和第九屆監事會

第二十三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2021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首次授予部分第一

個行權期行權條件成就的議案》,董事會認為2021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首次授予

部分第一個行權期的行權條件已經成就,同意10名激勵對象在第一個行權期內以

自主方式行權,預計行權的股票期權數量為254.10萬份(實際行權數量以中國證

券登記結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記為準)。監事會對本次激勵計劃激勵對象名

單及行權條件成就相關事項進行了核實并發表了審核意見。獨立董事對相關事項

發表了同意的獨立意見。詳見公司于2022年10月20日在《中國證券報》《證券時

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日報》及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披露

的相關公告。

  截至2022年11月10日,本次自主行權事項已獲深圳證券交易所審核通過,并

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自主行權相關登記申報工作。

日通過承辦券商股票交易系統進行自主行權。詳見公司于2022年11月11日在《中

國證券報》《證券時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日報》及巨潮資訊網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關于2021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首次授予部

分第一個行權期采用自主行權模式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編號:2022-067)。

  公司于2023年6月19日召開第九屆董事會第五十次會議和第九屆監事會第二

十七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注銷2021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首次授予部分第一

個行權期滿未行權股票期權的議案》,同意注銷2021年股權激勵計劃首次授予部

分第一個行權期內未行權的股票期權。獨立董事對相關事項發表了同意的獨立意

見。律師出具了法律意見書。詳見公司于2023年6月20日在《中國證券報》《證

券時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日報》及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的相關公告。

  二、本次注銷部分股票期權的原因、數量

  根據公司《2021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草案)》的規定,第一個行權期自股

票期權授予登記完成之日起12個月后的首個交易日起至授予登記完成之日起24

個月內的最后一個交易日當日止,未在上述行權期行權的該部分股票期權由公司

注銷。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21年股權激勵計劃首次授予部分第一個行權期已

屆滿,行權期內共有3名激勵對象累計行權615,551份,尚有8名激勵對象合計

     三、本次注銷對公司的影響

  本次注銷事項不會對公司的經營成果產生重大影響,也不會影響公司管理團

隊的勤勉盡職。公司管理團隊將繼續認真履行工作職責,盡力為股東創造價值。

  根據公司2021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對公司董事會的授權,本次注銷無需提

交股東大會審議。

     四、獨立董事意見

  經核查,獨立董事認為:公司2021年股權激勵計劃首次授予部分第一個行權

期已屆滿已于2023年6月14日屆滿。根據公司《2021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草案)》

的有關規定,公司決定對2021年股權激勵計劃首次授予部分第一個行權期滿尚未

行權的1,925,449份股票期權予以注銷。我們認為公司本次注銷行為符合《上市公

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以及公司《2021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草

案)

 》的規定,決策程序合法、合規,未侵犯公司及全體股東的權益。因此,獨

立董事同意公司注銷該部分股票期權。

     五、監事會核查意見

  監事會認真審核了本次注銷所涉人員的名單和注銷股票期權的數量,認為:

公司董事會本次對2021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所涉股票期權注銷事項及審議程序,

符合《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以及公司《2021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草案)》

等相關規定,亦符合公司2021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對董事會的授權,不存在損

害公司及全體股東利益的情形。公司監事會同意公司對2021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

首次授予部分第一個行權期滿尚未行權的全部股票期權予以注銷。

     六、法律意見書結論性意見

  北京市豐友律師事務所律師認為:

  截至本法律意見書出具之日,公司注銷本次未行權部分股票期權事項已經取

得現階段必要的授權和批準,符合《管理辦法》《公司章程》和《期權激勵計劃》

的相關規定,公司尚需就本次股票期權注銷辦理相關手續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義

務。

  七、備查文件

股票期權激勵計劃首次授予部分第一個行權期滿未行權股票期權的法律意見書。

 特此公告。

                      萬方城鎮投資發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會

                       二〇二三年六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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